企业环境信息公示

招远市兄弟龙口粉丝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

一、基本情况

单位名称:招远市兄弟龙口粉丝有限公司

组织机构代码:91370685571689753R 

法人代表:刘秋邦

单位地址: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辛庄镇台子李家村

联系方式:15963589937

主要产品:粉丝

二、 主要污染物及防治措施

本项目产生污染物主要为锅炉废气、废水、噪声及固体废物。

防治措施:

1、废气

(1)有组织废气:本项目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锅炉的燃烧废气,天然气锅炉经低氮燃烧后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,颗粒物,二氧化硫,氮氧化物,烟气黑度等均满足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DB37 2374-2018 标准要求达标排放。干燥废气经一根15米高的排放气排放,排放废气满足《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DB37/2376-2013排放标准。

(2)无组织废气:主要为包装线的包装废气、和面机产生的和面废气、烘干机产生的干燥废气、厂家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(氨气),硫化氢,臭气浓度等,无组织废气经厂区绿化,厂界监控点监控指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-1996 及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-93 标准要求。

2、废水

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。生产废水主要为熟化废水、冷却喷淋废水、车间清洗废水、设备清洗废水、纯水制备排浓水、锅炉排放废水。各类废水经收集后引至经厂区污水处理站,经厌氧+好氧处理后满足《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DB37/676-2007排放要求, 达标排入界河。

3、噪声

本项目产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,选用合适的低噪声设备、加强日常维护管理,设备采用加防振垫等减振处理,厂房采用减振处理;合理布局等措施,衰减后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》(GB12348-1990)中二级标准要求。

4、固体废物

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、一般工业固废,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袋、污水处理站污泥等。

废包装袋等统一收集后售卖;

综合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由周边农民清运追肥;

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。

三、环评审批与许可

本项目于2004年12月18日通过招远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通过,并于2012年9月进行了后环评,于2014年12月通过烟台市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。